2007年6月19日,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发布了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》,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,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。
此次出口退税新政共涉及2831项商品,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%,进一步取消了553项“高耗能、高污染、资源性”“两高一资”产品的出口退税,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,并且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。
此举充分反映了政府对优化出口商品结构,抑制“两高一资”商品出口,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平衡进出口贸易,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决心。
2007年1-5月,中国外贸顺差达到857亿美元,同比增长83.1%。这直接促成了这份出口退石油套管税方案的最终出台。尽管中国政府一直把出口退税作为外贸调节的重要手段,但政府在政策发布的同时明确提出调整出口退税的主要目的在于“压顺差”还是第一次。
同时一些专家表示,此次新政是属结构性调整,不是针对某一类产品,而是全线调整了“两高一资”产品,以限制这些产品出口,保护资源,并且鼓励高科技、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。从长期来看,这将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,提高此类产业的国际竞争力,促进产业升级。
“两高一资”产品结构调整
本次新政对水泥、部分石化化工、钢铁与有色金属、皮革和木制品等“两高一资”产品的出口退税从8%-13%削减至零,下调幅度大于预期,可见政府对经济偏热和节能环保工作进度偏慢的担忧,也体现了政府彻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决心。
北京兰格钢铁研究中心信息总监徐向春对《上海国资》表示,现在国家一方面要控制贸易顺差,另一方面要减少“两高一资”产品的出口,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,而钢铁在这两项都占了大头。
仅2007年1-5月,中国钢材出口贸易顺差已达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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